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梧州市试行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梧办[2010]107号)文件精神,今年9月下旬蒙山县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
一、成立相应机构。县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指导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实施,检查、考核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情况。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村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为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召开动员大会。2010年9月28日,县委政法委主持召开了“蒙山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总动员。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有关领导及各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出席了会议。会上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司法局局长莫韵斯同志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蒙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健同志在会上作指示,对全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三、部署调查摸底。为尽快掌握基础数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精力下移,要求各级及时根据部署要求,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收集归拢,确实为下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工作档案和相关台帐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