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法院在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中,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清理执行积案,加上调解工作继续取得了大量案件无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已经实现案结事了的好成绩,执行工作呈现无积案、申请少、自动履行率、执行和解率高的良好态势。
该院对符合财产查证备案案件全部进行“四查” (即查土地房产登记、查工商登记、查交通车辆登记、查银行存款),对有财产可供执行40件案件全部执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22件案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退出执行程序,今年1-10月份执结率为95.24%,执行标的到位率为98.3%。对委托执行33件的案件也全部进行“四查”,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进行办理执结,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将相关材料送达委托法院。
按照活动要求,该院在清理信访执行案件中,采取“五定一包”的方式,即“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并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与协作,没有发生当事人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案件。
(黄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