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蒙山法院黄村法庭受理了一起比较特别的离婚纠纷案件,案件的原、被告是汉豪乡83岁的黄老汉和其85岁妻子李某。黄老汉声称妻子多年来一直假借唱山歌之名,与别人眉来眼去,严重损害夫妻感情,致使其本人遭受同村人的冷热嘲讽,还萌生离家出走的念头,只是碍于子女的劝说才忍让至今,现在实在是不堪再忍受,被迫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庭的法官认为,原、被告风风雨雨已经共同生活了几十载,如今已经儿孙满堂,应该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即分别邀请了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资深调解员,德高望重的族老以及原被告儿孙,动员双方和好。法庭将夫妻感情、儿孙期望、伦理道德、乡风民俗以及群众评价等的力量结合起来,逐渐促使两位老人放下了“面子”,承认自己确有一些行为让对方难以接受,并表示愿意改正,以和为贵,给儿孙做好榜样。双方的怨恨消除后,黄老汉在11月2日撤回了起诉。近日,黄村法庭的法官在回访时看到,这对老夫妻正在家中共享四世同堂的天伦之乐。
(唐天来 黄聘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