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你们来到这里帮我办手续,帮了我很大的忙”。11月23日,蒙山县法院刑事法官驱车60多公里路程,来到该县陈塘镇,为被告人何其深办理解除取保候审和缓刑执行手续时,何其深感动地对法官说。
2010年5月,何其深花900元购买了别人的林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蓄积17多立方米。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对其立案侦查,公诉机关以其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因何其深的妻子患有糖尿病卧床不起,其儿子与儿媳妇外出打工几年没有音讯,留有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在家要其照顾,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在侦查和起诉期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均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法院了解到被告人何其深的上述情况后,也依法对其取保候审。经审理,法院结合案情,考虑到被告人的悔罪情况、对社会的危害性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对被告人宣告适用缓刑。11月23日判决生效,为使被告人能安心照顾家庭,节省被告人来回路费,刑庭法官亲自到陈塘镇何其深的住所地为其办理缓刑执行手续,并同其一起到派出所解除取保候审。蒙山法院刑事法官下乡办案,突显了司法温情,体现了人民法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也塑造了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好形象。
(覃建斌 罗贵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