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蒙山县人民法院与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就法检联合调解工作进行专题的联合会议并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明确了联合调解的原则、案件范围、程序以及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经过3个多月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工作机制》是对今年7月市中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多元化调解和民商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进一步细化;是蒙山法院在出台了《关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后,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的必要补充。工作机制的建立,促进法检联调工作的良性互动,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法院的多元化调解工作开展作出了有益尝试。
自实行联和调解工作以来,在法检的共同努力下,今年8—11月,联合调解了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等共30余起,调解成功23件,调解成功率达77%,大大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李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