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帮助,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心!”执行案件申请人刘善荣用颤抖的双手接过蒙山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七千五百多元的执行款和司法救助金,眼含着热泪连声道谢。元月25日上午,发生在夏宜瑶族乡的瑶胞家中的一幕让在场的群众感动不已。
刘善荣于2000年2月18日因搭乘被执行人廖某的桂D5020*小客车发生车祸,致使胸椎、腰椎骨折,完全性截瘫,构成一级伤残。诉至法院后,蒙山法院依法判决廖某赔偿她经济损失四万多元。该案在执行期间,蒙山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廖某已年近80岁,既无生活来源还是多病之躯,根本就赔不起这笔钱,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在积极开展对被执行人亲属、子女的工作后,被执行人廖某的子女帮父亲垫付了部分执行款项,但是对于丈夫下岗在家,而本人又丧失劳动能力,还要承担一笔巨额医疗费用的刘善荣一家来说,这些钱只不过是杯水车薪。了解情况后,蒙山法院积极帮助刘善荣一家申请了司法救助,冒着寒风驱车30多公里把执行款和救助金一并送到她手中,让深山里的瑶族同胞过上详和的新春佳节,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
(桂 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