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7日,蒙山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司法局、黄村镇政府、黄村司法所、黄村派出所、镇综治办组成联合调解组,调解一起复杂、疑难的坟山纠纷积案,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成功化解了一起随时有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9年12月上旬,县铁合金厂为扩大厂房,在平整原木板厂办公室后山岭的土地时,不小心损坏了龙家的祖坟,致使龙家的祖坟金斗去向不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事情发生后,龙家多次想组织人去围攻县铁合金厂,并准备群体性上访。黄村司法所所长莫运福同志在排查中得知情况后,多次到龙家去做调解,并向龙家叔伯、兄弟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坟山纠纷,不能做违法的事。在莫所长的正确引导下,龙家放弃了上访和围攻县铁合金厂的念头。2009年12月7日龙家代表向黄村司法所提交调解调处坟山纠纷申请书,司法所接到坟山纠纷调解调处申请后,司法所组织调解人员到现场勘查取证,向山主孙承光及十多个知情人了解情况,并认真做好调查笔录,组织双方当事人作了三次的调解,由于时间长、情况复杂,加上双方因赔偿金意见分歧太大,因此,此案积压至联调前未结。
2011年春节来临之际,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由县政法委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达成协议,县铁合金厂给予龙家一次性补偿金15000元,龙家代表自愿写一份承诺书,保证不再为祖坟问题提出任何新主张。在各部门联调协作下,妥善解决了坟山积案。
(廖建斌 莫运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