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法院在注重案件质量的同时,严格控制审理期限,取得了连续26年刑事案件“零积案”的好成绩。多年来,该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70余件,平均审结时间为17天,无一案件超过审理期限,每年结案率均为100%。
该院注重加强对审判人员程序公正的教育,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就是侵犯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思想。为了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刑庭建立健全了《大案要案管理制度》、《少年审判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探析,大胆、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新思路,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更好地实现了惩罚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刑事所有案件全部按排期开庭,每周召开庭务碰头交流会议,每半个月由内勤对案件卷宗进行检查,对审理期限实行内部警示和相互提示制度,确保了案件“零积案”的实现。
在加快办案速度的同时,该院同样注重案件质量,坚决杜绝急功近利的做法,没有因为强调快审快结而省略必要的质量保障环节,案件质量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该院刑庭2007年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连续多年被本单位评为先进集体,多次荣获梧州市政法系统“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梧州市法院系统“双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 桂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