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农村法律助理员调解二三事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5-12  分享到:

(一)兄弟纠纷终和解  手足之情长久存

——西河镇农村法律助理员黄群新巧定田基界

20114月份,西河镇文尔村德老屋组钟氏两兄弟因田基界线问题发生了纠纷,文尔村的农村法律助理员黄群新听说后马上到了钟氏两兄弟发生纠纷的两块田察看,并且向老屋组的一些群众了解钟氏两兄弟发生纠纷的起因。原来,钟氏两兄弟的责任田相邻,在两块田之间原来有一条约30多公分宽的田基,但田基不知被谁修整,越整越小,直至不能行人,钟氏之兄就在自己的田边修了一条水沟与田基,其弟不同意,说其占了原来的田基修水沟,因此引起纠纷。

经充分调查了解后,2011421,黄群新邀请西河司法所的同志一同到老屋组调解钟氏两兄弟之间的纠纷。到现场后,钟氏两兄弟各自对田基的界线进行陈述,都说自己没有批田基的草,没有占用原来田基的位置。钟氏之兄强调自己是在自己的责任田范围新修的水沟与田基,是为了排水的畅通与通行,没有占到原来田基的位置,其弟坚持认为其是占了田基的位置来修水沟。正当他们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黄群新仔细察看了钟氏之兄新修的那条水沟及田基,并用锄头将新修的那条田基和剩余的那条田基都锄开一些,察看泥质情况,看过之后,黄群新心中有数了:钟氏之兄新修这条水沟与田基与原来的田基是有区别的,原来的田基很硬并有石头,但是新的这条很泥质很松并且没有石头,可以证明钟氏之兄新修的这条水沟与田基确是用其责任田来修的。

心中有底之后,黄群新并没有马上揭穿钟氏之弟否认是自己将田基越修整越小的谎话,而是直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一是各自拿《土地承包证》出来,按照承包证内核定的面积进行丈量,如果有多余出来的地方,就是田基的位置;二是将旧田基与新田基全部锄开,有实泥和石头的地方就是田基的位置。由于钟氏之弟心中明白田基是自己修整小的,无论用哪种方案来解决,都可以确定得到田基的位置,所以只能乖乖地接受了第二种解决的方案。农村法律助理员细致观察,实地调解,一起因修田基引发的纠纷最终得以平和解决。正是:兄弟纠纷终和解,手足之情长久存。

(二)法律助理员深入现场调解,林权得落实群众喜签协议

今年412日,汉豪乡白竹村车路组涉及47人的集体山林纠纷在农村法律助理员黄元平、吴家勇的调解下成功达成了协议。

原来,该生产组集体有一块100多亩的山地权属20多年来未得到落实,随着国家对林业发展的重视及退耕还林政策的推出,加上林改工作步入实施阶段,这块原本基本上被人遗弃的荒山成了村民争议的焦点,该组组长多次召集全组群众进行讨论协商均未取得进展,严重影响了全村林改工作的进度,只好求助村委帮助解决。身为村委干部、农村法律助理员的黄元平、吴家勇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该组能够顺利开展林改工作,他们一边向司法所汇报请求支持,一边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及林改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召开该组群众座谈会,户主会,收集村民意见,了解村民思想,并同村组长、户主代表到权属争议地实地察看,充分听取户主代表的意见,最后达成林地共管、分成共享的协议,在乡司法所的见证下,村民户主代表现场高高兴兴地在协议书上签下了名字,一起多年的纠纷最终在农村法律助理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黄功 莫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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