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法院基层法庭“零距离”司法服务受欢迎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7-11  分享到:

蒙山是梧州市辖区最偏远的县,县南的黄村镇、汉豪乡、陈塘镇三个乡镇被习惯上认为是属于“底路”,意即白话口音和生活惯更接近南边的藤县或广东等地,称“南三乡”,以山区和农村为主。蒙山县人民法院设在黄村镇的黄村人民法庭,长年在辖区“南三乡”以快速有效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为目标,积极探索实践“零距离”司法服务,为“南三乡”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庭接待“零距离”

近年来,在全区法院重心下移,大力夯实法庭建设的背景下,黄村法庭办公条件得到长足改善。群众走进法庭的接待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挂在墙上“公正、廉洁、为民”六个漆金大字和法庭的公示栏。大厅里摆放的东西不多,有几张木沙发和茶几,还有书报架、雨伞架、饮水机和一些绿化植物。这个简单布置的接待厅的作用却不简单,许多群众带着不满来,在这获得满意后离开。

这里曾是黄村国税分局的征税厅,中间砌有一个征税台,里面是工作区,群众站在外面办事。黄村法庭的办公地址迁到这后,来访群众向接待人员咨询,因为隔着那个一米多高的征税台,还是得站着或坐在很高的凳子上与工作人员或交谈。经过一段时间,法庭的工作人员和法院领导很快意识到,这样很可能让来访的群众觉得法庭太过严肃,缺乏亲和力,不能自然地交流。于是,蒙山法院决心把接待厅改成了现在样子。如今,来访的群众可以坐在沙发上,喝一口热茶,慢慢的向坐在同一张沙发的法官诉说纠纷,法官与群众并排而坐,促膝谈心,帮他们解开心中的疑惑。或者发生了纠纷的多人围坐在茶几周围,在法官的引导下和调解下,握手言和。与群众与法官在法庭“亲密”接触,是黄村法庭的第一个“零距离”。

电子签章“零距离”

黄村法庭电子签章系统早在20084月份就开始启用,通过这个系统,案件的报批手续在网上完进行,直至最后打印签章的裁判文书,工作人员不必因为报批、盖章等工作重复往返于院机关和法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方便了群众参加诉讼。有的案件在法庭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在接待厅休息等候,很快就能拿到盖有鲜红的法院印章的调解书。“南三乡” 最远的村屯距离法庭有60公里,电子签章的使用,使当事人现场拿到文书,减少了往返路途和等候的时间,当事人无不对便捷的措施大加赞赏。

除此之外,20107月,蒙山法院还将局域网延伸到了黄村法庭,法庭和院机关各部门一样,安装使用全区法院统一的审判管理系统,实现了办公无纸化,法院与法庭间的上传下达,只要在电脑上轻点鼠标即可完成。案件的各环节也都依靠网络有序进行,实现动态管理、数据共享,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强化内部监控,提高了效能。法庭的裁判文书及时在局域网公开,参与全面评查,促进案件质量效率提升。法院领导在办公打开电脑,就可以通过网络,随时察看法庭审判场所和其他关键位置的实时视频,或调取历史资料,对法庭的审判和安保工作,以及法庭干警的纪律作风情况无时不刻在进行静默的监管。

信息化的助力,使法院可以对法庭的工作进行“零距离”的监督,促使法庭干警自我加压,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为法庭公正廉法司法提供了技术保障。

联动调解“零距离”

2009年以来,蒙山法院着手构建“社会大调解”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社会保障机关和工、青、妇以及各级调解组织建立联动调解机制,聘请特邀调解员协助开展调解工作,通过整合外部调解资源,实现不同调解资源的优势互补。如对一些特定行业的纠纷,由业内专家参与调解。对继承析产、相邻纠纷、一般侵权等案件,邀请社区调解人员参与调解。请求基层调解组织协助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避免矛盾的反弹和复发。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黄村法庭更是大有可为,因为多年来,法庭与辖区的司法所、派出所建立起完善的信息互通机制,联合处理过大量邻里纠纷,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法庭把握住自身定位,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发挥到了极致,南三乡共有131名政府确认的调解员,法庭的法官全部与他们认识,相互留有电话号码,纠纷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让多方知晓,在调解工作需要对方参与或协助时,基本上能够做到随叫随到。具有蒙山特色的“以各人民法庭司法调解为指导,各乡镇行政调解、各村委民间调解密切配合”的调解网络,正是以黄村法庭的经验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200911月,蒙山县水电铁金厂在平整场地施工中,不慎将龙某某等人的祖坟毁坏,造成盛装骸骨的金斗遗失,与龙某某等人产生纠纷,经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20109月,原告龙某某等十四人联名向蒙山法院起诉,请求被告蒙山县水电铁金厂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0元。原告还扬言,如此事得不到解决,就派人阻止被告的生产经营,并到有关部门上访。该案若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企业生产经营,还会给本县的招商引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法庭一边安排法官做安抚原告的工作,稳定原告的情绪,引导他们依靠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一边与多个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人员多方走访知情人,全面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到多位原告家中谈心,倾听他们的诉求,解释和宣传法律知识,与他们一同分析、对比依法解决问题和采取过激手段解决问题的不同后果。工作人员还走访被告对蒙山县水电铁金厂,指出厂方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当地村民搞好关系,这样不仅有利于工厂的工作,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经过耐心的工作和劝说,双方当事人均做出让步,于2011128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10000元,款项付清后原告等人不得再干涉蒙山县水电铁金厂的生产经营。当天,被告支付了补偿款给原告龙某某等人,原告等人也做出承诺,不再以此次的坟山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任何主张。这起历时一年多的疑难坟山纠纷,终于得到很好的解决。

黄村法庭的调解工作与社会其他调解资源形成“零距离”的无缝衔接,是能把农村的矛盾纠纷调解好的关键。

能动司法“零距离”

但近年来,审判机关以能动司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庭的法官和书记员在送达法律文书和起诉书副本时,马上开展诉讼教育,化解当事人的诉讼抵触情绪,对简单案件可以现场组织调解,对暂无法调处的纠纷,可以及时了解诉讼双方的争议焦点,掌握详尽的案情,提高调解的效率。2009年以来,通过“送达调解”,当场达成协议的案件占立案阶段调解成功案件的15%

处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最前沿,黄村法庭还改变“不告不理”观念,在联动调解机制中强化能动司法,提前介入,协助相关部门,合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黄村镇黄村村的黄某某五年前经黄村镇明觉村明某同意,在补偿一定的费用后,将其祖先骸骨葬于明某的自留山。时隔五年,明某因听信他人蛊惑,在未经黄某某同意,擅自将黄某某祖坟挖起,将装骸骨的“金斗”撬出放在墓穴旁边。黄某某在得知后,遂召集宗族百余人带上镰刀锄头等向肇事者讨说法,方双近两百人形成对峙,形势紧急。法庭工作人员得到消息,即刻前往纠纷现场,与镇调委会、派出所工作人员,耐心将双方隔离,逐一疏散参与群众,让纠纷双方派代表到村调委会调解,经过多次联合调解,事件得以和平解决。

通过能动司法,大量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就被黄村法庭“轻松”化解,这不仅有利于农村的稳定,同时亦大大减轻了法庭的办案压力,当然,这样的“轻松”是法庭改变“不告不理”的观念,主动承担社会矛盾责任并做了大量工作为前提的。2010年,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仅为65件。

能动司法的延伸,是法庭坚持回访案件的当事人,做好判后或调解、撤诉后答疑工作,有时需要逐项对判决支持和不支持的内容进行讲解释明,有时要结合传统道德,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息诉罢访,和睦相处。2010年,黄村法庭,审结的65件案件无一上诉。

法庭还定期召集调解员或不定期走访乡镇调解委员会,共同讨论、研究农村中涉农案件的处理方法、手段和技巧。不定期在各乡镇集圩进行普法教育,送法下乡,帮助群众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

能动司法的另一个细节,是黄村法庭根据农村群众的习惯,实行中午无休,节假日有人值班的制度,群众随时来随时能够反映问题,树立起法庭的威信。

以能动司法维护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黄村法庭追求与群众司法需求的“零距离”。

巡回办案“零距离”

根据辖区案件分散的特点和巡回办案的需要,在人员、车辆等方面给予法庭大力支持,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法庭根据需要委派人员深入纠纷发生地地头田尾,打造当事人家门口的人民法庭,国徽下几张板凳,庄严又不失温馨的流动法庭让大量纠纷双方握手言和,得益于法院重心下移大力夯实人民法庭基础设施,法庭工作人员已经可以当场用笔记本电脑制作调解笔录,即时用便携式打印要打印出来,让当事人现场签名确认。

不开庭也巡回,是黄村法庭坚持已久的另外一个做法。法官也不定期深入,或调解纠纷,或回访当事人,或指导调解员解决问题,或是纯粹了解一下各地村民的生活生产动态。“南三乡”533个村民小组,每一处,都曾留下过黄村法庭工作人员的足迹。现任黄村法庭庭长的黄登远法官说,因为我们法庭设在农村,我们的目的也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也是为了解决农村的一些纠纷,我们经常到村里去,群众认识我们,有了纠纷喜欢找我们,也相信我们,支持我们法庭的工作。

在黄村法庭,让人感触更多的,不是法律的威严,而是社会的和谐,法庭提供的零距离法律服务,体现了司法的人民性。

(郑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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