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山县人民法院被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2010年至2011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市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蒙山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蒙山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蒙山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一是积极为重点工作建言献策,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涉及重大项目和城镇化建设的案件。二是积极参与“三农”工作,支持新农村建设,为挂点村改善办公环境和推进各项中心工作给予应有的支持。三是通过报刊网站媒体报道以及模拟法庭、观摩庭审、法官讲课等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审判动态和宣传法院工作中的典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依规合法反映诉求。
蒙山法院还通过严格制度、营造氛围、创新活动、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和家庭助廉的做法,有效建设了法院廉政文化,大力推行“文化兴院”战略,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引导干警树立尊廉崇洁、无私奉献的思想道德情操,增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目前正在申报梧州市廉政文化“六进”示范单位。去年9月份,蒙山法院紧密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功承办了全市第三届“法院文化周”。蒙山法院干警在书画摄影展中有多个作品获奖,在运动会的六个比赛项目中,获得了三个第一名,极大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覃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