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夏宜瑶族乡六洛村委员会主任陆俊良与六洛村一组组长及代表愉快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纷争三十多年,争议面积3500亩的山林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双方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如释重负,当事人紧握着司法所郭发荣所长的手说:“我们都可以安心过年了,谢谢司法所工作人员。”
六洛一组与六洛村委员会在茶浮山的林地林权纠纷,起源于1958年,纠纷面积3500亩,是夏宜瑶族乡所在的山林纠纷中历时最长,纠纷面积最大,涉及人数最多的山林纠纷。几十年来,虽经数次调解都因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而无法达成协议。2009年林权制度改革,争议双方都主张对纠纷林地确权发证。六洛一组的部分群众到政府直接找到乡长、书记要求尽快调处,如不能及时调处随时要越级上访。矛盾在逐渐升级,处理不好势必影响农村的安定和团结。夏宜瑶族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为确保全面完成林改任务,要求司法所会同有关部门务必将这起山林纠纷尽快解决,确保瑶族乡和谐稳定。司法所在接受任务后,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所长郭发荣会同相关调解员,多次深入纠纷现场勘查,摸清纠纷林地的四周界限,随后又多次深入村组走访知情人了解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终于查明该起纠纷发生的原因:1958年前后“三包四固定”,当时还没有将林地林权分到各生产队,六洛大队在争议林地附近开石灰石烧石灰,为了解决烧石灰所需要的柴草,经当时大队干部协商,决定将现争议的茶浮山作为大队的公山。1962年,就没有把茶浮山划给六洛一组,但也没有将茶浮山登记发证给六洛大队。1982年“林业三定”时,六洛一组并没有提出要将茶浮山确权,而六洛大队则由村干部把茶浮山列为大队的公山单独发证,并一直经营管理,但六洛大队所持《山界林权证》记载茶浮山东、南面的界线不够清楚。这就是引发该起山林纠纷的主要原因。问题的症结找到了,调解人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历史管理事实,经反复讨论,最后形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拟将纷争的林地分为两部分,即将水流翻背山的742亩林地划归六洛一组,其余2752亩林地划归六洛村委员会所有。调解方案确定后,调解员首先做六洛一组群众的思想工作,通过耐心细致摆证据,摆事实,讲道理,一组群众终于接受调解方案,紧接着调解员又将方案提交给六洛村两委成员进行讨论,两委成员原则上同意调解方案,但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2012年1月4日,六洛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调解方案进行票决,调解方案获得多数代表的支持,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并委托主任与六洛组签订书面协议。2012年1月13日,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夏宜司法所完成了最后在协议书上签字的程序,这就是本文开头的一幕。
纷争几十年的林权纠纷案终于划上了我完满的句号,六洛村又恢复了和谐和稳定。
(廖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