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自今年年初以来,对全县重点企业开展“三访三评”活动,实地参观,现场走访,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广纳意见。同时注意主动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被经济犯罪行为所扰的问题,为企业排难解困,追回经济损失1万多元,得到了业主的广泛称赞。
今年1月18日,经侦大队在对蒙山县一矿泉水厂的走访过程中,厂负责人向黄大队长反映:该厂原市场营销员谢XX,自去年2月以来挪用自己收取的营业款人民币11821元,并于去年9月不辞而别,不知去向。获悉情况后,经侦大队在厂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后立即立案侦查。之后又不辞劳苦,三上嫌疑人住所地荔浦县进行抓缉控制,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13日,民警终于在荔浦街将谢XX抓获归案。谢XX供认,他从去年年初开始到蒙山的一个矿泉水厂打工,当一名市场营销员,在做营销员销售的过程中,谢XX产生了挪用、侵吞货款的念头,因为在做了几个月的营销员,收取到一部份货款后,便携款潜逃了。
在公安民警的教育下,谢XX认识到了自己犯了错,主动的交出自己所挪用的一万多元货款,经侦大队民警如数的交还给厂家负责人。厂家负责人感慨:公安机关是真真切切的践行“三访三评”,为群众排难解困,以后会更加拥护和支持公安机关工作。
(黄颖 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