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蒙山法院院长张勇在蒙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蒙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2011年,蒙山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开展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2011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1件,结案707件,结案率99.14%。其中受理诉讼案件639件,审结635件,结案率99.37%,受理执行案件72件,执结72件,执结率100%。另外,参与、指导、协助在诉讼前调解矛盾纠纷286起,涉及标的金额200多万元。2011年度,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在梧州市法院绩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一等奖,另在全部七个单项考评中,获得均衡结案工作、调解工作、执行工作、审判质量效率四个一等奖。
人大代表们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认为,该院工作报告中,中肯平实地总结了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了五个切合实际、可行性非常强的新目标新任务: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进法院队伍先进性建设;扎实开展司法为民,促进司法公开公正;扎实推进机制创新,提升司法能力;扎实推进物质基础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服务。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