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莫所长曾担任过教师、村干部、林业助理、民政办主任、经管站站长等职务,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2004年从事从事司法和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经他调解成功的民间纠纷不计其数;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械斗事件;无群众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由于工作出色,莫运福和他所在的黄村司法所获得了多项市级、区级和国家级的荣誉。讲课中,莫所长毫无保留地向法院干警和人民陪审员介绍了他多年来调处社会矛盾和心得,特别是他在长期在化解农村“三大纠纷”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他的语言平实又不失幽默,把一次次化解群众纠纷过程中的苦辣酸甜娓娓道来,引起了法官们的共鸣,赢得了阵阵掌声。他还鼓励年轻法官们加经学习,深入基层,大胆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们在课后纷纷表示,莫所长的讲课深入浅出,对自己启发大,使自己受益匪浅,自己将在今后的工作学以致用,像莫所长一样,用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
(郑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