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后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人民法庭马上制作了调解书,并盖好了人民法院的公章,前后不到10分钟,我原来以为还要过几天,再跑一趟高速回来拿调解书。”近日,到蒙山来回近500公里的灵川县龙某因与蒙山籍的妻子张某长期在外务工,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他在蒙山法院黄村人民法庭立案后,法官主持调解达成协议,马上通过电子签章系统传到县法院审核后,就可以出具加盖电子印章的调解书,再不用当事人等几天的时间。这是近年来蒙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信息化建设,使司法为民驶上“信息高速路”的一个缩影。
记者近日在蒙山县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室看见,技术员黄福特正和档案室的人员在紧张的对纸质档案进行扫描,建立电子档案。院长张勇向记者介绍:不用多久,我们法院 2000年以来的案件档案就全部实现数字化,方便检索和调阅。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蒙山法院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从而使审判管理“如虎添翼”,信息化建设与运用使蒙山法院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审判管理智能化、案件信息透明化,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司法为民真正变成了有源之水。
轻点鼠标,信息化建设为法院管理创新“如虎添翼”
“你要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手续才能审批……”这是2011年6月份民一庭的小李遇到的尴尬事,他把书面请假条送给张勇院长审批,张院长不但不受理,还教育他一番。
以前每一天,作为办公室负责公文管理的小覃都要楼上楼下跑几次,向院领导和有关人员报送和传阅文件。如今,小覃只要点点鼠标,就能把文件送给相关人员,并且批示和办理情况都一目了然,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在安装使用上级法院统一采购的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同时,我们还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开发了一些辅助软件,办公系统有个人事务、行政办公、知识管理和公文管理五大项,还有审委会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技术员黄福特向记者介绍。2008年以来,该院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就达200多万元。目前已初步实现审判管理信息化,基本实现办公无纸化、安检自动化。2010年7月,该院率先在梧州法院系统通过光纤线路,把法院专网延伸到西河、黄村两个乡镇的人民法庭,实现对法庭的“零距离”管理,信息化应用真正在“全院”铺开。同年
其实,自从建立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不仅使小覃等人获得了“解放”,法院的所有干警也体会到了信息化的便利。完善的局域网、四级专网、办公自动化系统、数字审委会系统,让公文流转、会议通知、车辆管理、信息传递基本实现无纸化;远程提讯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大减少了庭审押解和“文山会海”带来的车马劳顿和铺张浪费;决策辅助分析系统、法律法规智能检索系统、文书起草、纠错、及电子签章系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安保系统由覆盖所有法庭和办公场所的电子眼、身份信息核查系统、安检系统共同组成,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保障办公和案件审理顺利进行。
“2006年以前我们法院只有少数几台电脑,很多干警的信息化基础一片空白,有人甚至还没摸过电脑。现在每个人打开电脑办公系统就可以网上办公了,出差、用车、请假等审批,细到办公用品的申领,都可以点击鼠标就可以实现了。信息化建设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更新了我们的观念。”副院长潘建华介绍道。近年来,蒙山县法院摒弃“贫困山区小法院难有什么作为”的旧观念,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在梧州市法院系统综合绩效考评中名列一等奖。
信息“管家” ,使案件审判质量“提速”
像往常一样,
在蒙山法院,不仅仅是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院长对这套系统也各自拥有相应的权限。审判长由此掌握本合议庭案件收、结、存数字,相关案件的质效指标等。庭长可以通过该系统了解到全庭案件数量、质量、存在问题、部门间比较优势、发展趋势等情况。院长则可以了解全院案件的信息、信访动态、廉政情况,等等。
“信息化、网络化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就像一个尽职尽责的管家。”院长张勇介绍说,“它可以一丝不苟地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行事,认认真真执行,规规矩矩监督。”近三年来,蒙山县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的各项指标均在梧州市法院系统排名前列,2011年6月,该院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的做法在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
法官提着笔记本电脑把矛盾化解在田头
现在的群众只有矛盾积累到不可调和的时候,当事人才会想到打官司解决,但诉累不仅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增加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怨气。针对近年来法院案多人少的特点,蒙山法院积极研究探索能使案件审理和执行全面“提速”的方式,先后开发出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司法服务、信访信息管理等计算机管理模块,提高了审判效能,缩短了审理期限,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立案前,当事人可以在互联网上登陆法院网站查阅诉讼指南、查询规章制度、下载诉讼文书格式、进行诉讼费计算,还可以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立案法官预约进行立案审查、材料接转等。对已结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院网站上的院长信箱和民意沟通信箱,递交申请书,反映情况。
公开的“载体” ,信息化让司法活动更透明、更阳光
“以前,不要说案件的漫长审理程序,仅是立案有时就要到法院跑好多趟,有的当事人往返一趟蒙山法院就要跑五百多公里。如今,有了诉讼服务中心信息系统,法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了包括触摸屏查询、LED信息查看,并有导诉人员引导使用相关设备和按流程到各个窗口进行业务办理,情况就大不相同。” 已有15年法律工作经验的广西文威律师事务所粱远行律师亲眼见证了蒙山法院信息化发展为当事人带来的便利。
记者了解到,经过3年多时间的法庭庭审装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至去年底,蒙山法院科技化法庭已全部建立了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笔录、同步存储、同步直播,以及多媒体举证、查询点播、刻录光盘、数据上载、后台监控等系统,对开庭的案件做到了全过程全方位的录音录像,并将刻录的光盘随卷归档。今年7月,黄村、西河两个人民法庭的科技法庭也建成投入使用,数字化庭审功能已覆盖全院。
“这套庭审系统客观、清晰地反映了整个庭审活动,使庭审过程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光盘资料确保了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同时,也促使庭审法官严格自律,作风、仪表、庭审行为等也将更加规范。”院长张勇介绍说。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蒙山法院,信息化既提升了法官的工作效率,也让司法活动更透明、更阳光,大大提高了公众对法审判结果的信赖度。
“以前,领导虽然大会小会一直强调要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作为经济落后的蒙山县,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促进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使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司法为民真正变成了有源之水,走到全区法院系统前面,这确实难能可贵!”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深入蒙山法院调研后感触地说道。
(李继远 桂 西 郑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