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蒙山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高度重视干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干部作风明显进步,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显著,全院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信访举报投诉为零。
一年来,该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预防工作,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权力监督力度,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通过全院干警的努力,被评为全区法院首批“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区级“和谐单位”和“文明单位”。
新的一年,蒙山县法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制度反腐,进一步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加强教育预防,促进干警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
(陆晓明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