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莫运福被授予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是广西区两个获此殊荣的个人之一,也是梧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共授予100名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授予80个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现任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的莫运福,今年58岁,2004年调任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任职以来,该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把维稳作为首要任务,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宁作为第一责任,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他积极开展“化纠纷、促和谐”工作,充当“减压阀”、架起“连心桥”,被当地群众誉为“解疙瘩的能手”、“化解矛盾的医生”、“办实事的老黄牛”、“评理的公心称”,真正为老百姓撑起“法律保护伞”。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莫氏调解法”,2010年以来共调处纠纷485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98.5%,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械斗事件,无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得到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
近年来,莫运福同志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评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被自治区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覃 曦 黄兆明 廖燕梅)